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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陈启荣律师团队 陈启荣律师团队是以有近二十年执业经验的律师为核心组成的专业团队,配备多名青年律师和律师助理。团队累计处理案件数千件,服务国有、外资、民营等各类企业数百家。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疑难案件执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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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分支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该分支机构解散,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第五款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该条之规定,若该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该分支机构解散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但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其是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此种情况下,分支机构解散,用人单位仍然存续,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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